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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办理参军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优待金和退伍大学生返校就读免学费的注意事项
一、学费补偿、退役免学费及优待金发放注意事项:
1、办理学费补偿、退役免学费不包括住宿费、书费和其他杂费;
2、办理学费补偿、退役免学费由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相关材料审核通过省财政补给,不是学校退、免;
3、学费补偿适用于应征参军入伍的已缴费大学生,退学费是指入伍大学生已交的所有学费退还学生(如:大2入伍的退1年学费,大3入伍的退2年学费,大1入伍的因没交学费所以没有退费);
4、退役免学费适用于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免学费是指退伍大学生返校就读免学费;
5、优待金适用于应征地为水院的参军入伍义务兵大学生,且享受义务兵阶段的优待金两次;
6、查询入伍大学生已交学费情况;
7、对于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账户;
8、请参军入伍的学生按以下要求准备好材料,交至院人武部张老师办理,联系电话:83847865。
二、办理入伍学费补偿所需材料:
1、自行在全国征兵网入口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下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打印2份,签好字;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联系方式;
3、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2份;
4、本人南昌办的银行卡复印件(要求一类卡,需标注开户行、姓名、帐号、电话)1份;
5、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办理退伍免学费所需材料:
1、自行在全国征兵网入口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打印2份,签好字;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联系方式;
3、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2份;
4、本人南昌办的银行卡复印件(要求一类卡,需标注开户行、姓名、帐号、电话)1份;
5、入伍通知书和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应征地为水院的学生办理优待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标注本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家长电话2份;
2、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2份;
3、本人南昌办的南昌农商银行复印件(要求一类卡,需标注开户行、姓名、帐号、电话)1份;
4、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院人武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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